小巨人工程的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
(2)**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
(2)**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能力;
(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业中的**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应有优秀的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方面较少有三四个人通过公账发工资财务这块公司营收应该有个正增长,技术方面得有**,而且**都用在产品上并且产生了销售利润。
二、申报方式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2、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棱边的装订方式。
3、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区产业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并送至市科委办事大厅,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